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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100%装光伏!”多地政策频发!屋顶光伏推进却仍是难题?

发布时间:2024-02-26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59次
  新春开年来,多地屋顶分布式光伏相关政策相继发布,从各项政策内容来看,也间接推动了今年分布式光伏市场的发展。
  
  多地政策频发!部分屋顶需100%装光伏!
  
  日前,日前,马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调查征集《全面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实施方案提出,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政策支持”的方式,鼓励多方资本参与,探索集投资、建设、运营为一体的专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模式。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进全市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
      
 
  其中提到:党政机关要带头推进光伏建设,利用办公楼屋顶及车棚顶建设光伏设施,可利用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50%以上,屋顶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具备安装条件的,须100%安装光伏。
  
  同时还提出,对不同时间并网的投运的家庭分布式光伏电站进行相应的电价补贴,具体实施如下:
  
  2023年并网投运家庭光伏电站,并网后次年实际发电量补贴0.2元/度电;
  
  2024年并网投运家庭光伏电站,并网后次年实际发电量补贴0.1元/度电,
  
  2025年起并网投运家庭光伏电站,不实行补贴;
  
  2月5日,广东省中山市住建局印发《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新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应按要求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以上。
  
  广东省中山市住建局印发《推进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新建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应按要求使用一种或多种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到2030年,城镇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意见》对于新建公共建筑(国家机关建筑、商业建筑、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新建居住区住宅建筑以及新建工业建筑装光伏都有了一定的明确指示。其中:
  
  按照《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2021)第5.2.1条,新建居住区住宅建筑单体屋顶面积300平方米以上,应安装屋面光伏系统,设计使用光伏系统面积不低于屋顶总面积的35%。新建工业建筑屋顶,应安装光伏系统面积不低于屋顶总面积的50%。
  
  从近几年分布式光伏点鄂发展情况来看,屋顶光伏确实是未来极具潜力的光伏市场,像东南部一带的工业厂房屋顶光伏在去年新装光伏的比例也在高速攀升。
  
  根据2022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此前发布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要求来看,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其中新建建筑必须安装光伏。
  
  而2022年3月,住建部刚刚发布《“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明确指出到2025年,我国要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装机容量达到0.5亿千瓦以上。
  
  据相关数据测算,预计到2025年,我国新建建筑可改造屋顶面积为16.80亿平方米,实际新建光伏屋顶安装面积将达到2.09亿平方米。
  
  屋顶光伏推进仍然艰难!
  
  虽然潜在的屋顶市场非常大,但是这些年屋顶光伏的推进情况却仍然艰难,一些乡镇区域整县推进情况更是缓慢。
  
  自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正式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后,去年下半年,分布式光伏整县推进在全国各省铺开。
  
  
  
  整县推进光伏就是以县为单位,将光伏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全过程落地实施。在“双碳”目标及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下,光伏项目将展现巨大的能量,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带动一大批就业。
  
  但当下的现状却不尽人意,签约的项目占到了整体县一半多一点,虽然看起来有大几百个签约,但是实际上真正启动的并不多。
  
  而难以推进的原因则涉及到资金管控、投资方、产权法规等等问题,由于一个项目涉及地方政府、央国企、民企、居民等多个利益主体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种利益的博弈最后让许多项目不是半途而废,就是宣告失败。
  
  例如此前,在江苏省连云港灌南县,一家民营企业老板也发声,血液都快流干了,政府就是不给盖章。2022年5月,该公司搁置了一切光伏业务。距灌南县一百公里以外的连云港赣榆区情况也大致相同,业务被“央”“国”字头的企业所垄断,政府只认上市企业,其他的章一律拒盖。
  
  有的地方政府发出了明确红头文件,有的则以打电话的方式通知,有的是拖延暂缓备案……关卡层层,矛盾丛生。国央企之间有谋划,民营企业在“夹缝”中求生存。
  
  不过,随着时间推进,政府、民企和央企三者之间,也在不断地探索中,力求找到基本平衡点。
  
  在整县推动光伏项目中,有四类电站建设划分:一类是成片的可用地、坡、水面,可以建设集中光伏电站的资源。第二类是每个县的园区或者单列的工商业屋顶。第三类是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和政府投资相关的一些屋顶以及附属空地。第四类是农户和部分县市里面的别墅区、部分小区的附属地。
  
  近年来,央国企业把地圈到以后,都倾向于建一类和二类的大型地面电站,对于三四类的项目,因为涉及到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学校、医院,主体分散、设计复杂,收益不能够保证,他们是能避则避。
  
  而三四类的分布式光伏项目给了民营企业机会。一般民用分布式屋顶也就是几十平左右,从建设类型、所用逆变器、采纳路线等来看,民企的适配度更高、更灵活、也更有优势。从投资收益测算,民企的收益率也相对高一点。另外,民营企业很有韧性,在和村民村长尤其是地方上打交道上,贯穿着自己的一套“方法论”。
  
  这样,平衡点也就越来越明晰:国企可以将精力更多的放在大型电站建设项目上,而民企也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聚焦小型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央企可以统一签订整县推动,然后转给民营企业,大型的民营企业也可以争取片区内项目签订。民企和国企的合作,可以说渐成主流。
  
  当然,各县的情况不同,民企和国央企的合作模式也不一样。河北、江苏、浙江、江西等地积极引进实力企业,河南采用了“1+1+X"模式,青海奉行合同管理模式,都意在遵从市场竞争机制,让有实力的多方企业参与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