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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县光伏并网率仅6%?该省对备案、开发、并网保障提要求!

发布时间:2023-03-01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161次
  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我省整县(市、区)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县2022年度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2022年度,全省26个试点县自然人户用光伏并网容量7.15 万千瓦;非自然人屋顶分布式光伏备案容量121万千瓦,并网容量17.4万千瓦,全省试点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完成共计24.6万千瓦,完成率6%。
  
  从各市试点建设情况来看,宝鸡市推进力度较大,2个试点县进展均较快;延安市、商洛市工作滞后,各试点县均进展缓慢。具体如下:
  
  1. 自然人户用光伏。韩城市并网超过1万千瓦,进展相对均 较快;定边县、城固县、镇巴县进展缓慢,截至年底并网容量不足100千瓦。
  
  2. 非自然人屋顶分布式光伏。西安经开区、岐山县、镇巴县 并网达到规划容量10%以上,进展相对较快;澄城县、白水县、 安塞区进展缓慢,截至年底非自然人并网仅为规划容量0.1%左右。
  
  3. 合计完成容量。西安经开区、岐山县合计并网达到规划容 量20%左右,韩城市、金台区、镇巴县合计并网达到规划容量10% 左右,进展相对较快;延川县、商州区、武功县、安塞区、宝塔 区、定边县、洛南县、榆阳区、灞桥区完成率仅1%左右,进展缓慢。
  
  陕西发改委表示,当前存在项目备案后,没有及时跟踪督促;部分试点在备案及并网手续办理时环节多、流程长;党政机关与公共建筑屋顶利用度不高;电网企业需继续加强分布式光伏接入服务等问题。
  
  2月22日,陕西省榆林市发改委转发了文件,并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快备案,抓紧推进项目建设。各区县要加快梳理项目手续办理清单,抽调专人办公,提供“一站式”服务。督促开发企业在项目备案后两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抓紧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大党政机关等公共建筑屋顶开发力度。按照整县试点要求,党政机关屋顶光伏安装比例应达到50%,公共建筑屋顶光伏安装比例应达到40%,各县区要在2月底前制定党政机关和公共建筑屋顶开发方案,向我委报备留档。
  
  三、做好并网保障服务。国网榆林供电公司要督促各县区供电局及时受理并网申请,确保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全部及时并网。
  
  四、开展试点建设专项评估。根据试点工作方案,省上将于近期组织开展试点专项评估工作,请各县区先行组织开展专项评估,于3月中旬将评估结果报送榆林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