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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阳::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20元/瓦;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发布时间:2022-07-13 发布者:管理员 浏览次数:65次
  7月11日,松阳政府网发布“《松阳县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指出:全面实施“光伏+”工程,力争“十四五”全县新增光伏发电20万千瓦。
  
  实施重点包括"光伏+农业"、“光伏+工业”、“光伏+商业”、“光伏+学校”、“光伏+医院”、“光伏+公共建筑”、“光伏+交通”、“光伏+居民”8大工程。
  
  同时,实施财政奖补。对县域范围内县城规划区以外2022年度、2023年度建成并网的家庭户用分布式光伏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0.60元/瓦、0.20元/瓦;补贴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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