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落实国家能源安全战略,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的工作意见。
意见提出:
1、关于国企:国资为主标准厂房100%安装;
2、机关单位:党政机关、文体设施、学校医院等梳理排查“宜建尽建”;
3、工业企业:年用电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宜建尽建”;
4、商业企业: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的商业企业“宜建尽建”;
5、新建厂方:新建3000平米以上的工业建筑需同步设计安装;
6、重点梳理排查开发区、产业园区、高耗能企业,并有序开发;
7、简化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流程“能并尽并”。